雅安市教育局年上半年高中层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年上半年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的安排,现就我市年上半年高中层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认定范围: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认定对象: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公费师范生和教育类硕士)在雅安市的中国公民。
2.驻雅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3.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网上报名时间及报名网址报名时间:年4月20日至6月20日(其中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的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自5月10日以后开始报名)。
报名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