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省级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万
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万
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万
中央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万
......
凉山有
各地能分多少?接着往下看!
中央和省级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万
攀枝花市万元;泸州市00万元(其中:合江县万元,古蔺县万元);
绵阳江油市万元;广元旺苍县万元;乐山市00万元(其中:夹江县万元,沐川县万元);
眉山洪雅县万元;宜宾屏山县万元;广安市00万元(其中:前锋区万元,邻水县万元);达州市万元(其中:宣汉县万元,开江县万元,渠县万元);
雅安天全县万元;巴中市万元(其中:恩阳区万元,通江县万元,南江县万元);
阿坝州汶川县万元;
凉山州雷波县万元。
用途:用于国有贫困林场贫困职工危房改造,林场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林产业发展。
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万
成都市简阳市4万元,自贡市万元(其中:自流井区3万元,沿滩区78万元,大安区万元,贡井区万元,富顺县14万元,荣县万元);
攀枝花市万元(其中:仁和区73万元,米易县万元,盐边县万元);
泸州市万元(其中:纳溪区万元,江阳区万元,龙马潭区51万元,泸县万元,叙永县万元,古蔺县万元,合江县万元);
德阳市万元(其中:旌阳区9万元,广汉市万元,什邡市万元,绵竹市万元,中江县万元,罗江县万元);
绵阳市万元(其中:安州区70万元,江油市5万元,三台县万元,盐亭县万元,梓潼县万元,平武县5万元,北川县万元);
广元市15万元(其中:昭化区86万元,朝天区56万元,利州区万元,青川县39万元,旺苍县万元,剑阁县万元,苍溪县万元);
遂宁市67万元(其中:安居区万元,船山区7万元,蓬溪县万元,射洪县6万元,大英县万元);
内江市万元(其中:市中区万元,东兴区万元,隆昌县万元,威远县万元,资中县万元);
乐山市万元(其中:五通桥区36万元,市中区51万元,沙湾区5万元,金口河区万元,峨边县万元,马边县万元,沐川县14万元,峨眉山市万元,夹江县50万元,犍为县万元,井研县万元);
南充市万元(其中:高坪区万元,嘉陵区万元,顺庆区万元,南部县万元,营山县万元,蓬安县万元,仪陇县万元,阆中市万元,西充县5万元);
宜宾市万元(其中:翠屏区万元,南溪区万元,筠连县万元,屏山县万元,珙县万元,宜宾县万元,长宁县万元,江安县万元,高县91万元,兴文县万元);
广安市万元(其中:广安区万元,前锋区万元,岳池县万元,武胜县万元,华蓥市万元,邻水县万元);
达州市万元(其中:达川区万元,通川区万元,宣汉县万元,开江县万元,大竹县万元,渠县万元,万源市万元);
资阳市万元(其中:雁江区万元,安岳县67万元,乐至县万元);
眉山市万元(其中:东坡区万元,彭山区47万元,洪雅县万元,仁寿县万元,丹棱县万元,青神县13万元);
巴中市万元(其中:巴州区万元,恩阳区万元,通江县万元,南江县万元,平昌县54万元);
雅安市万元(其中:名山区万元,雨城区54万元,荥经县90万元,汉源县83万元,石棉县万元,天全县万元,芦山县50万元,宝兴县46万元);
阿坝州万元;
甘孜州34万元;
凉山州万元。
用途: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
中央以工代赈资金万
自贡市万元(其中:大安区00万元,沿滩区万元);泸州市1万元(其中:古蔺县万元,合江县万元);
绵阳市万元(其中:北川县万元,江油市10万元,盐亭县万元,平武县00万元,三台县00万元,梓潼县00万元);
广元市万元(其中:昭化区0万元,朝天区万元,利州区万元,苍溪县万元,旺苍县30万元,剑阁县00万元,青川县40万元);
遂宁市50万元(其中:安居区万元,大英县万元);
内江市万元(其中:东兴区万元,市中区万元,资中县万元);
乐山市万元(其中:马边县万元,峨边县43万元,沐川县万元);
南充市41万元(其中:嘉陵区80万元,高坪区15万元,阆中市万元,南部县万元,仪陇县万元,西充县万元,蓬安县35万元,营山县36万元);
宜宾市1万元(其中:翠屏区万元,高县万元,屏山县00万元,珙县00万元,筠连县万元);
广安市万元(其中:广安区35万元,前锋区万元,岳池县01万元,邻水县万元);
达州市万元(其中:达川区万元,通川区56万元,宣汉县万元,万源市万元,渠县万元,大竹县万元);
巴中市万元(其中:巴州区万元,恩阳区万元,通江县万元,南江县万元,平昌县00万元);
雅安市00万元(其中:汉源县万元,荥经县万元);资阳安岳县万元;眉山仁寿县万元;
阿坝州万元(其中:马尔康市万元,金川县万元,小金县00万元,阿坝县万元,若尔盖县00万元,红原县38万元,壤塘县00万元,汶川县万元,理县04万元,茂县00万元,黑水县万元,松潘县81万元);
甘孜州6万元(其中:康定市万元,泸定县万元,甘孜县万元,石渠县万元,巴塘县万元,德格县万元,色达县万元,乡城县万元);
凉山州9万元(其中:普格县万元,金阳县55万元,昭觉县40万元,木里县75万元,越西县10万元,甘洛县万元,雷波县万元,布拖县万元,美姑县70万元,盐源县万元,喜德县0万元,德昌县10万元,会理县万元,会东县万元,宁南县万元)。
用途: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
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万
攀枝花市53万元(其中:仁和区76万元,米易县93万元,盐边县84万元);
泸州市万元(其中:叙永县万元,古蔺县93万元);
绵阳市55万元(其中:北川县万元,平武县94万元);
乐山市万元(其中:金口河区77万元,峨边县万元,马边县万元);
达州宣汉县万元;
宜宾市万元(其中:兴文县9 万元,筠连县81万元,珙县79万元,屏山县89万元);
雅安市50万元(其中:石棉县74万元,汉源县64万元,宝兴县55万元,荥经县57万元);
阿坝州万元;甘孜州万元;
凉山州万元。
用途: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
省级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4万
攀枝花市00万元(其中:仁和区60万元,米易县60万元,盐边县80万元);
泸州市万元(其中:叙永县80万元,古蔺县80万元);
乐山市30万元(其中:金口河区70万元,马边县80万元,峨边县80万元);
绵阳市10万元(其中:北川县万元,平武县70万元,盐亭县40万元);
广元市0万元(其中:青川县90万元,苍溪县40万元,剑阁县50万元,旺苍县40万元);
宜宾市万元(其中:兴文县60万元,筠连县40万元,屏山县40万元,珙县40万元);
南充市万元(其中:阆中市万元,南部县30万元,营山县30万元,西充县30万元);
达州市60万元(其中:达川区30万元,大竹县40万元,宣汉县万元,开江县30万元,渠县30万元);
巴中市00万元(其中:巴州区40万元,南江县60万元,平昌县50万元,通江县50万元);
遂宁市万元(其中:船山区30万元,大英县30万元,蓬溪县40万元);
广安市90万元(其中:武胜县40万元,华蓥市50万元);
雅安市80万元(其中:荥经县60万元,汉源县60万元,石棉县80万元,宝兴县80万元);
甘孜州万元;
阿坝州万元;
凉山州万元。
用途: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基本生活条件,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施、贫困村村组道路和便民桥等;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
中央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万
绵阳市三台县30万元;
宜宾市宜宾县00万元;
阿坝州茂县75万元;
凉山州盐源县70万元。
用途:用于国有贫困农场贫困职工危房改造,农场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
省级以工代赈资金4万
自贡市万元(其中:贡井区万元,富顺县万元);
泸州市合江县00万元;
德阳市中江县00万元;
绵阳市北川县万元;
广元市30万元(其中:昭化区万元,剑阁县万元);
遂宁市蓬溪县万元;
宜宾市万元(其中:南溪区00万元,宜宾县万元);
广安市万元(其中:广安区5万元,华蓥市10万元);
雅安芦山县万元;
达州市万元(其中:达川区80万元,通川区万元,万源市00万元,宣汉县40万元,渠县万元);
巴中市万元(其中:恩阳区万元,通江县30万元);
凉山州昭觉县万元。
用途: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
省级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资金1万
泸州市60万元(其中:合江县0万元,叙永县0万元,古蔺县0万元);
绵阳市80万元(其中:三台县15万元,盐亭县15万元,梓潼县15万元,北川县0万元,江油市15万元);
广元市万元(其中:朝天区0万元,旺苍县0万元,青川县0万元,剑阁县0万元,苍溪县0万元);
遂宁大英县15万元;乐山金口河区0万元;
南充市万元(其中:高坪区0万元,嘉陵区0万元,南部县0万元,营山县0万元,蓬安县0万元,仪陇县0万元,西充县15万元,阆中市0万元);
宜宾市15万元(其中:宜宾县15万元,江安县15万元,长宁县15万元,珙县0万元,筠连县0万元,兴文县0万元,屏山县0万元);
广安市万元(其中:广安区0万元,前锋区0万元,岳池县0万元,武胜县0万元,邻水县0万元);
达州市80万元(其中:达川区0万元,万源市0万元,大竹县0万元,渠县0万元);
雅安市45万元(其中:荥经县15万元,天全县15万元,芦山县15万元);
巴中市60万元(其中:巴州区0万元,恩阳区0万元,通江县0万元);
资阳市30万元(其中:安岳县15万元,乐至县15万元);
凉山州30万元(其中:德昌县15万元,会理县15万元);
阿坝州小金县万元。
用途:用于试点合作社等农村经济组织解决残疾人发展生产中的资金问题、技术问题、运输问题、市场风险等问题,带动残疾人发展生产。
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万
阿坝州65万元;
甘孜州万元;
凉山州万元。
用途: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
省级以工代赈资金1万
广元市万元(其中:剑阁县45万元,旺苍县5万元);
乐山市马边县00万元;
南充市南部县万元;
凉山州西昌市00万元。
用途: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
大小凉山彝家新寨建设资金万
乐山市万元(其中:金口河区万元,峨边县万元,马边县万元);
凉山州万元。
用途:用于大小凉山彝区户贫困户彝家新寨住房建设、配置室内设施“六件套”以及50个贫困村公共服务设施和村内道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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