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兴殡仪馆系上海市民政局所属自收自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由上海市民政局委托上海市殡葬服务中心管理,现面向社会招聘有志于投身殡葬服务事业的人才。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岗位具体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上海市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上海市宝兴殡仪馆)》(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具体条件如下:
(一)参加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年4月17日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成绩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分以上),且未被全市任一事业单位拟录用(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
(二)每人限报考本馆一个岗位,且不能同时报考年上海市龙华殡仪馆公开招聘岗位。如重复报名,均视为无效,不能进入后续环节。报考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不能更改。
(三)应届毕业生含国家统一招生的年、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无社保缴纳记录,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被录用,须在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时保持无社保缴纳记录状态。
留学回国人员参照以上说明执行。
(四)报考非应届生岗位的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年12月31日。
二、报名办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6月25日18:00时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邮寄的方式,应聘者将报名所需材料以中国邮政挂号信形式邮寄至上海市虹口区西宝兴路号1号行政楼3楼上海市宝兴殡仪馆办公室收。(报名以书面材料寄达为准,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谢绝各类快递及现场报名)。同时,请报考人员将《报名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baoxingrsz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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