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邓史简介
中华邓史( 第十六条会员的权利
一、有本会内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二、有参与本会相应活动的权利;
三、有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四、有推荐邓氏宗亲入会的权利;
五、有重大困难时获得研究会资助的权利;
六、有提出修改章程的权利。
第十七条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二、按期缴纳会费的义务;
三、奉公守法,自觉维护本会的社会声望和合法权益的义务;
四、努力完成本会交办工作的义务;五、积极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与本族有关资料的义务。
第五章经费来源及使用
第十八条经费来源为会员按期缴纳的会费及自愿捐资的资金。
第十九条会费缴纳金额根据当年物价水平确定,缴纳时间在每年1至3月。如宗亲为特困家庭,经申请批准后可减免会费。
第二十条经费使用必须符合本章程规定的范围。单项支付金额等于或低于当年单个会员缴纳会费数额的,由会长审批,超过的,由会长、副会长共同商议决定。
第二十一条经费使用范围:
一、研究会召开会议、家族文化研究活动及日常办公费。
二、接待外地宗亲代表团或赠送旌旗等活动。
三、祭祖活动。
四、奖励考入重点二本以上家族子女(重本以上)。
五、资助特困优秀学生和特困会员家庭。
六、吊唁会员、会员配偶及其父母。
七、经讨论研究确需开支的经费。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是雅安邓氏文化研究会的行动纲领和行为规范,所有会员必须遵守,严格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或祖训族规相违背的,将及时进行改正。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解释权属研究会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年8月20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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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阅读
“家族”之所以重要,因为那是我们每个人的根系。不同于同事、不同于知己、不同于邻里,可以没有共同的兴趣、可以没有共同的语言、可以没有共同的人生目标,但却不可以不爱!因为从这根系生长出去的每一个人身上流动着相同的血液,这点相同终究决定着我们于茫茫众生中的不同之处,这点相同生来就让我们肩负了爱与责任!背弃了这点相同的人,无论是主动放弃,亦或是被遗弃,相信都在饱受缺失爱与不尽责的折磨!长按或扫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