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春县首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推荐名单的公示
为进一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进传承机制建设,永春县文体新局组织开展了永春县首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在申报人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永春县文体新局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评审,产生了永春县首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永春县首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年9月13日始至9月19日止。
异议受理部门:永春县文体新局文化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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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ycwt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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