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试点,突出“全域治理”1个目标,探索“城镇建厂、乡村建站、散户建点、联户共建”4种治理方式,建立“治理保障、多元融合、分级共治”3项机制,形成了区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经验。年,宝兴县出境断面及河长制考核断面水质均达Ⅱ类及以上标准,达标率%。
一、紧盯“1个目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域治理”。全县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覆盖77%以上的行政村,预计到年底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二、探索“4种方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城乡一体”。合理划分“中心城镇、场镇及聚居点、连片聚集户、高山散户”四个类区,按照“因地制宜”原则,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是“城镇建厂”。在县城和灵关镇建成日均处理污水吨污水处理厂,处理率81.4%,惠及户2万余人。二是“乡村建站”。在全县各乡场镇及农村集中安置点建36个污水处理站,乡(村)及集中安置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全覆盖,惠及户余人。三是“散户建点”。全县建成无害化卫生厕所余个,普及率达89.6%。四是“联户共建”。针对15户以上连片农户,建成26座“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惠及农户户余人。
三、建立“3项机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精准高效”。以政府主导,引导社会资本、盘活农村资源,多元融合,分级共治,保障农村生活污水设施长效运行。一是建立“治理保障”机制。在规范运营方面,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督、管理等制度,规范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规范运营。二是建立“多元融合”机制。引进PPP模式,投资余万元包装完成3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现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智能化管理。三是建立“分级共治”机制。建立以县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为管理主体、村委会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运维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维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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