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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度“宝兴县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宝兴县优秀共青团员”“宝兴县优秀共青团干部”拟表扬对象的公示
青/春/点/赞梦/想/扬/帆
年4月25日
按照共青团宝兴县委《共青团宝兴县委关于开展“宝兴县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宝兴县优秀共青团员”“宝兴县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全县各级团组织积极推荐,根据申报材料和工作综合情况,经过资格评审、条件比选、系统核查等程序,经团县委会议研究,现将全县“两红两优”的拟表扬个人(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年4月25日起至4月28日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通过书面或电话向团县委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情况,请署反映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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